描述
葡萄品種 :45% Pinot Noir、35% Meunier、20% Chardonnay
Ernest Rapeneau於1901年在香檳的搖籃Hautvillers村開始經營香檳和葡萄酒業務。而G.H. Martel 香檳公司(Champagne GH Martel & C°)是由一位Tabourin先生創立於1869年,然而由於家族沒有繼承人,在1979年之後轉手到Rapeneau家族,目前由Rapeneau第三代和第四代負責經營。公司總部位於香檳重鎮Epernay城內,就位於著名的「香檳大道(Avenue de Champagne)」上。在Rapeneau家族的經營下,本公司業務蒸蒸日上,每年產量達到1000萬瓶,成為規模第六大的香檳集團。本集團旗下擁有分布在64個村莊、總數達200公頃的葡萄園的驚人資產,讓Ernest Rapeneau有豐富的原料來源釀製出好品質的香檳。
以創業者Ernest Rapeneau為名的品牌是本集團的招牌產品,精選來自20幾個優質村莊的原料,使用100 %第一榨(Cuvée)的葡萄汁和高達15 %的保留酒(reserve wine)來提升香味,並且在酒窖中經過至少24個月以上的浸渣熟成。
這款香檳的外觀是明亮的淺金黃色澤,泡沫細緻。聞起來呈現出鮮活的香氣,像白色水果、花香、奶油麵包、礦物質之類的氣味。口感和諧圓潤,新鮮活潑的酒質,有杏桃、蘋果、杏仁、餅乾的香味,餘味芳香悠長。 因其優異的品質, 榮獲Singapore Air、Silk Air選為機上用酒。